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球团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球团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技改工程拟通过链篦机-回转窑生产线生产酸性球团,部分酸洗球团替代现有工程高炉的部分20%的低碱度烧结矿,调剂高炉的碱度,改善高炉的炉料结构,提高综合入炉品位。现有工程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现有烟气设施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以新带老”污染源、区域削减污染源和在建、拟建污染源后,SO2、NO2、PM10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TSP的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氨的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二噁英的年平均质量浓度满足日本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的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预测范围内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值≤-20%,项目建设后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改善。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的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是脱硫废水和冷却排污水,项目脱硫废水经石灰浆液沉淀池沉淀后送入造球工序作为补充水,不外排;冷却排污水送烟气脱硫系统上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送贵钢现有工程综合废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排入郁江。厂区雨水经雨水斗和雨水口收集后,先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至各生产工段补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和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废水有脱硫废水、冷却排污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脱硫废水经石灰浆液沉淀池沉淀后送入造球工序作为补充水,不外排;冷却排污水送烟气脱硫系统上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送贵钢现有工程综合废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排入郁江。因此,项目在做好各废水处理设施防渗后,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
球团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除尘灰、废脱硫石膏、炉渣、废耐火材料、废胶带。各装置除尘系统的除尘灰均采用气力输送返回配料工序;石灰石石膏脱硫系统产生的废脱硫石膏和焙烧炉产生的炉渣暂存于厂区脱硫渣库内,作为建材定期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链篦机-回转窑、环冷机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和胶带运输系统产生的废胶带集中收集至厂内暂存区,后外运综合利用。球团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催化剂、废机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更换后及时外运,不在厂内贮存;废机油由公司采用铁桶进行统一收集后暂存于贵钢公司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经处理后,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噪声环境影响
正常运行时,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项目运行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影响
随着外来气源性氟化物和二噁英输入时间的延长,氟化物和二噁英在土壤中的累积量逐步增加,但累积增加量较小。项目废气排放的二噁英对土壤环境所产生的累积污染影响在未来20年内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项目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链篦机回转窑烟气脱硝系统使用的20%的氨水。各生产单元存在的危险因素是氨水的泄漏和火灾、爆炸。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大并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风险源为20%氨水储罐泄漏。根据预测结果分析,氨水储罐发生泄漏产生的大气风险影响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项目大气污染主要包括煤粉制备车间废气、烘干系统废气、链篦机-回转窑废气和球团成品卸料、转运废气。煤粉制备车间废气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烘干系统废气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链篦机-回转窑废气采用SCR+双室三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球团成品卸料、转运废气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经类比同类项目环保措施处理效果,本项目各车间的烟气净化措施可行。
(2)废水处理
项目脱硫废水经石灰浆液沉淀池沉淀后送入造球工序作为补充水,不外排;冷却排污水送烟气脱硫系统上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送贵钢现有工程综合废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排入郁江。
(3)地下水处理
根据项目各生产功能单元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污染物类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事故废水池、氨水罐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球团项目的厂区除一般防渗区外其余均为简单防渗区。
(4)固废处理
各装置除尘系统的除尘灰均采用气力输送返回配料工序;石灰石石膏脱硫系统产生的废脱硫石膏和焙烧炉产生的炉渣暂存于厂区脱硫渣库内,作为建材定期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链篦机-回转窑、环冷机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和胶带运输系统产生的废胶带集中收集至厂内暂存区,后外运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更换后及时外运,不在厂内贮存;废机油由公司采用铁桶进行统一收集后暂存于贵钢公司危废暂存间,贵钢公司危废暂存间具有依托可行性。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箱,交由环卫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5)噪声处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球团技术改造项目,符合《贵港市城总体规划(2008 -2030)局部修改(2012年)》等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项目正常情况下外排的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程度,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工程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21LGlla7psrAEv3-BRYZog,提取码:03dv
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sboDQk33lIqOGnKgc3HM_Q,提取码:3jv7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269657106
邮箱:125895345@qq.com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5881118
联系人:莫工
邮箱:moyj@bohuanchina.com
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